上週老闆傳來一張照片,問照片裡的相機是否就是我用的那部,我說是,現在買應該比去年買要便宜一些。
後來我有建議幾個更適合他的型號,他卻堅持要買我這部,我不解,他說因為我這部拍出來的很有感覺,他說我最近幫他拍的照得到很大迴響,他的粉絲不曾這麼留意照片過。我終於懂了,卻也笑了,拿著照片是我拍的沒錯,用的卻是他的舊相機,而不是用我的那部。
最近因為覺得有人模仿我的文字而感到一點困擾,男友不但比我還要生氣,更替我出頭。朋友知道後,重點反而落在男友那部分,說他是我的「頭號粉絲」(他的確有臉書的頭號粉絲勳章(笑)),還有真的很疼我云云。
雖然這件事我第一反應是覺得:他又憤怒了,但想想他的確是很疼我,因為我每天回家都吃到他煮的飯(菜),因為他總會替我整理我忘掉或懶得整理的東西,因為他每天都會教我一點小東西,比如詠春,比如語言。有天睡前他教我如何說「我喜歡/不喜歡吃XXX」的日文、德文與法文,想必是因為他覺得我很愛吃吧?
教導以外他更鞭策,不用上班的時候他總督促我寫作,前一天如果偷懶只寫了一千字的話,隔天他就會說:「今天要寫三千字喔」,有時候我會耍賴,有時候我也會真的努力寫,寫著寫著靈感就來了。好不容易寫完了三千字,他調皮的說:「再寫五百怎麼樣?」
對,這就是我近來的生活,多了一點規範,少了一點懶惰,我們開始紀錄看過的每一部電影和書,估算一下以這個速度,今年大概可以完成多少部作品,這樣算算就更珍惜時間了,三分之一年,已在不知不覺間跑走了,回不來了。
最近也有幫老闆的專頁寫東西,他說他想要與讀者分享溫暖的文字,那幾篇得到也寫正面的回饋,他笑言,他要模仿我的文字寫一篇,看看讀者是否同樣喜歡,我笑而不語。他後來說:「哪有可能模仿得來啊,那是屬於你的東西。」
之前讀村上春樹講關於寫作的同儕或晚輩,他很坦白的表示說不出「百花齊放很好」這麼虛偽的話,寫作並沒什麼特別的,寫作本身也不見得很神聖,只是他真的喜歡寫作,而他也真的很會寫而已,對於有興趣加入的人,他說了一句:「歡迎來到這擂台」,很酷。
模仿得來也好,模仿不來也好,我想這不是我們應該浪費時間探討的議題,因為我們還有生活,還有好吃的飯,還有看不完的書與電影,還有彼此。
今天是外婆的忌日,跟大家報告一下最近的生活,如果外婆看到的話,她也應該會替我高興吧?
照片是男友為我拍的,那時還是很冷,在一家黑膠唱片店。雖然我很不習慣被拍,但不得不說這照片的色調很美,如果有興趣看看他其他的作品,請跟蹤 @tez_tam 。
好,就先這樣吧,我快要吃飯了。

